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9-09-24 15:48:07

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促进学生德美各方面的全面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班集体:全体在校班级。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有我院学籍的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班集体
1.评选条件:
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和优良的班风、学风,在本学年争先创优”评比中名列前茅,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在各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2.评选方法:
根据各班在本学年每月“争先创优班级考核评比中综合排名考核班级前15
3.奖励方法:
颁发荣誉证书表彰。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在文明安全实习过程中,有重大安全事故
(2)本班学生有严重违纪事件(受留校查看、责令退学处分等)
(3)本学年中没有开展过一次规范的主题班会活动
(4)本班级缴费率未达100%(家庭贫困,已办理学院学费缓交手续的除外)
5)本学年流失率超过10%的(流失率=退学人数/最初班级总人数)。
(二)优秀学生
1.评选条件:
(1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尊敬老师、关心同学、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
2考试科目单科70分以上,实操成绩80分以上,考查科目及格,操行分110分以上。
2.评选方法:按以下综合分计算排名进行评选,奖励前15%。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成绩总分=各科理论成绩+各模块应知成绩+各模块应会成绩
综 合 分=成绩总分/科目数×60%+操行分×40%
(注:各科成绩必须是统一的考试科目,为期末总评分。)
3. 奖励方法: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扬。
4. 出现以下情况的,评选比例调整为8%
班级“争先创优”月考核中有两个月或以上不合格的(综合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
)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
(1基本符合“优秀学生”条件,学业成绩优良,担任学生会、团委或班干部职务一学年以上,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
(2服从安排、全局观念强、敢于管理、尽职尽责,热心为学院、班级、同学服务。
2.评选方法:学生会30名,由学生工作与保卫科评选;团委各部门、社联会各协会各1名,由团委办公室评选;各班班干部各2名,由班主任推荐。
3.奖励方法: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扬。
4. 出现以下情况的,取消评选资格:班级“争先创优”月考核中有两个月或以上不合格的(综合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
三、评选要求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推荐。
(二)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包括实习课),不得参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
(三)本学年中受学院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
(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于2019920下班前(逾期视为放弃)发至邮箱:1154341844@qq.com(统一邮件名称:班级+班主任),联系人:谢杭杏老师13711424414(664414)。
 
附件:“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学生工作与保卫科
                              2019918
 
 
 
附件: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序号
班级
优秀学生
(名额:班级人数×15%
优秀学生干部
(名额:2名
模板
18高美术设计1班
吴海云、李观铭、彭艺霞
高宇、罗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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