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学生参加2014年广东技工院校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机技团〔2014〕6号]
2014-08-24 14:52:12

粤机技团〔2014〕6号
 
关于推荐学生参加2014年广东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根据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广东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粤职协函〔2014〕9号)文件要求,围绕我院创建全国一流技师学院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营造学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团员青年中评选优秀学生参加2014年广东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评选对象
在校学生
三、评选时间
2014年4月18日至5月10日
四、评选名额
每班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五、评选标准
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热爱班级,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至少符合以下一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院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在文学、艺术(含绘画、音乐、舞蹈等)、体育、书法等方面有特长者优先。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
六、组织领导
院团委负责此次评选活动。
七、评选形式及要求
1.4月9日—4月16日,各班团支部进行广泛宣传,每班推荐不超过1名推荐候选人参加评选,并于4月17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500字以内的候选人情况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和书面材料各一份)交至院团委;
2.4月18日—5月10日,院团委组织校内公开选拔,推荐2名学生代表学院参加2014年广东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八、颁奖和表彰
评选获得2014年广东技工院校“校园之星”称号的学生将获颁荣誉证书,并于7月份参加由省职协主办、省南方技师学院协办颁奖仪式暨“校园之星”夏令营活动。
联 系 人:张俊鸿
联系电话:15622202262
 
附件:2014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广东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2014年4月9日
 
 
 
 
 
 
 
 
 
 
 
 
 
附件:
2014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
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所在院校  
班   级   联系电话  
个人事迹(事迹材料可另附页):  
 
 
教师评语:
 
 
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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