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院“机械好声音”第九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通知
2016-10-17 11:06:40

粤机技团〔2016〕27号
 
关于举办我院“机械好声音”
第九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我院创建全国一流技师学院的中心工作,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展示同学们的才艺风采,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院团委将于10月下旬举办我院“机械好声音”第九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现就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机械好声音
二、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参赛形式:以歌唱为主,可以独唱、小组唱(组合人数不超过4人)。
(三)参赛歌曲: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我院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四)参赛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推选1-2名/组选手参加初赛;
2.尊重评委,尊重比赛规则,服从比赛中的各项安排;
3.凡上报曲目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参赛曲目。
三、比赛环节
(一)初赛:以伴奏演唱形式参赛,演唱时间为2分钟,四位导师对各选手进行评分。评分最高的前32进入复赛。
(二)复赛:32位参赛者抽签分为16组进行1对1PK,评委评分,得分高的16名选手晋级决赛,对晋级选手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现场一票等于两票,网络一票等于一票。本次投票将作为参赛者能否进入决赛前十的重要依据。四位导师各自挑选晋级决赛选手,4人为一队进行决赛培训。
(三)决赛:第一轮队与队PK,参赛队伍的导师不参与评分,由不参赛两个队的导师评分。PK获胜的8名选手晋级十大歌手。另外2名由复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最高者选出,如果票数最高者在第一轮已成功晋级前十,那第二高票数顶上,以此类推。第二轮10名选手各唱一首歌,评委评分占50%,现场投票占50%。最后成绩相加得出十大歌手排名,分数前三者则为冠、亚、季军(如果分数出现相同,由评委老师投票决定前后排名)。
    四、举办时间及地点
初赛时间:待定
初赛地点:待定
(初赛、复赛、决赛具体安排请留意团委办公室9号楼206门口宣传栏和团委新浪微博)
五、报名截至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0日(周四)下午5:00前将报名表和选手初赛伴奏音乐上交到6号楼7楼团委办公室文艺部。伴奏音乐请自行剪辑成2分钟,音乐上交时请自带U盘、内存卡或手机和数据线。
六、奖项设置
前十名选手荣获学院“机械好声音”校园十大歌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冠、亚、季军颁发奖杯。参赛人员的班级加“创一流”班级评比分数。
七、十大歌手评分标准
(一)音色音质占30分。音色较好,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
(二)演唱技巧占30分。咬字吐字清晰,音调节奏准确,演唱熟练,富有感情。
(三)综合素质占20分。有一定的表现能力,临场发挥良好,能较好带动现场气氛。
(四)歌曲内容占10分。参赛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原创歌曲可适当加分)。
(五)形象仪表占10分。要求选手着装大方得体,表演自然。
 
附件:“机械好声音”第九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报名表
 
 
共青团广东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
机械好声音
第九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报名表
班级:
演唱曲目 姓名 联系电话(短号)
   
 
 
   
 
 
 
 
备注:报名表请于1020日(周四)下午500前将上交到6号楼7楼团委办公室文艺部。逾期无效。
          联系人:严惠贤       联系电话:13611439571(79571)
                  廖文洁                 13640203234(66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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