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技能工匠争先赛
2017-06-09 15:31:33



  参赛对象  

团队组:

参赛成员须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在校学生(每个参赛成员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且项目尚未进行登记注册。

企业组:

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在校及毕业生或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参赛条件  

团队组:

(1)创业项目尚未进行登记注册;

(2)团队组每队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可含一名创业指导老师);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可操作性,适合带动各类群体就业。

企业组:

(1)2014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2)参赛项目负责人为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报名人数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可操作性,适合带动各类群体就业。

 

  赛事流程  

  • 报名发动及审核确认(2017年4-6月)。省内各技工院校、中职院校发动在校学生、毕业生及社会技能人才积极报名参赛,有条件的学校可自行组织开展校内遴选。团队组参赛项目由推荐院校统一登陆大赛官方网站填写报名材料。企业组参赛项目按注册地登记并统一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报名。总执委会按要求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核确认。

  • 初赛(2017年6月)。总执委会组织评委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赛团队和企业进行书面评审,筛选确定优秀项目晋级复赛。其中团队组30个、企业组30个。

  • 专项培训(2017年7—8月,广州)。总执委会组织专家对入围复赛项目进行培训指导,指导完善参赛项目等。

  • 复赛(2017年9月,广州)。复赛形式为项目团队现场展示与专家提问答辩。总执委会统一选派专家评委进行评审,确定晋级决赛项目。晋级决赛项目名额共24个,其中团队组12个、企业组12个。参赛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创业指导老师不参与答辩环节)。

  • 决赛(2017年9月,广州)。晋级决赛的24个项目进行现场展示及答辩。总执委会选派专家评委进行评审,经综合评分后确定获奖项目。

 

  奖项设置  

团队组:

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胜奖6名,其中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团队组同时设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12名。

企业组:

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胜奖6名,其中金奖、银奖、铜奖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项目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由总执委会授予荣誉证书。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

执行机构:在组委会下设立技能工匠争先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总执委会,设在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总执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组织、宣传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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