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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 初级工(职业资格五级):学徒期满或经我校培训可报考初级工。
● 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经培训可报考中级工。
- 职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
- 获得本职业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 无初级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 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可报考高级工。
- 毕业三年以上的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 非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取得中级证五年以上者。
- 无中级证但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者。
- 大专院校的毕业生。
● 技 师(职业资格二级):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经培训可报考技师。
- 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
-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的。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经培训可报考高级技师
-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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