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加快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年)
2014-06-24 16:47:49

    技工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是推动我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大计,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技工教育,五年来,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5亿元,推动我省技工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到2009年,全省共有技工学校243所,在校生65万人,就业率保持在98%左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技能人才200多万人。我省技工学校在校生总数、当年招生数、校均规模、就业率、技能鉴定人数、教学科研成果、全国性技能竞赛获奖名次和奖牌数目、高技能人才培养量八项主要指标居全国首位,在全国首创智力扶贫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成为全国技工教育“一面旗帜”。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2009年12月21日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展壮大技工教育,加快培养一流技工,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一流技工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深化校企合作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技工教育内涵发展、高端发展,加快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的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技工教育总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国领先地位,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技工教育现代化。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以德国、新加坡等职业教育先进国家为标杆,推动技工教育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强活力,全面提升我省技工教育办学层次和水平。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模式多样,体制机制灵活,体系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培养目标多元的体现广东特色、引领全国的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具体目标(2010-2015年):
——到2015年,全省技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00万人,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达到100万人次,共为社会输送技能人才500万人。
——到2015年,建成10所全国示范性技工院校,20所省级示范性技工院校,20所特色示范性技工院校;依托技工院校创建50 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
——到2015年,全省技校专任教师达到6.7万人,其中“一体化”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重点打造1000名师德高尚、专业素质精湛、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学科带头人。
——到2015年,建成设备先进、特色突出的100个省级示范性品牌专业,实现传统专业规模化,主导专业品牌化,创新专业高端化。
——到2015年,依托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优势专业建成100个职业研发应用基地,形成贴近产业发展、服务产业发展的职业研发体系。
(三)基本原则。
——服务现代产业原则。按照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适度超前规划定位技工教育发展方向、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等,加快培养先进制造业、现代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急需的技能人才,主动服务我省现代产业发展。
——高端引领发展原则。以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先进职业技术院校办学水平为标杆,全力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性技工院校,建设一批特色品牌专业,示范带动提升我省技工教育水平。
——规模内涵兼顾原则。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技工教育发展内在规律,处理好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关系,促进广东技工教育实现规模内涵协调发展。
——校企双制办学原则。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整合校企双方资源,创新二元融合、互补互促、工学一体的“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培养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急需的新型现代技能人才。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技工教育倍增发展计划,壮大技工教育规模。
——扩大技工教育招生规模。完善招生政策,落实新增学位补助政策,推行资金分配、学校评估、奖励评先等与招生相挂钩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技工院校招生积极性。加快建立依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延伸到乡镇村的技工院校招生网络。探索创新招生办学模式,鼓励整合资源,开展集团化、连锁化招生合作办学,有效扩大办学规模。
——扩展技工教育培训范围。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鼓励和推动技工院校面向企业在岗职工开展在岗和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完善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在坚持两年制培训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等培训模式。实施“百校扶百县”计划,选择一百所优质技工院校对接帮扶一百个县(市、区),每年对40万名左右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技工教育多元化办学。完善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优质技工院校与基础薄弱技工学校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办学等模式,走集团化办学的路子。加快探索股份制办学模式,鼓励省重点以上技工院校与企业、社团、个人在确保产权明晰基础上开展股份制办学。鼓励和规范民办技校发展,制定出台确保民办技工学校在建设用地规划、教师职称评定、助学金发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的政策措施。
(二)开展“三名工程”,提升技工教育质量和水平。
——推进示范性“名校”建设。围绕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布局,着重建设10所全国示范性技师学院,将其打造成为华南地区一流技工培养基地、职业研发应用基地、新工艺孵化基地,从而引领和服务我省现代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全省特色产业和地方产业发展,加快建设20所专业特色鲜明、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省级示范性技工院校;围绕突出技工院校办学的特色,加快建设20所突出服务区域经济,突出校企合作、校园文化、德育工作的特色示范性技工院校。
——加快“名专业”建设。建立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建设面向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六大产业的新专业,调整淘汰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就业有局限的老专业。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每个学校要建设5¬-8个特色明显、成果突出的示范专业。到2015年,建成名专业100个,形成有效服务于现代产业体系的名牌专业。积极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企业用人需要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加快推进课程改革,重点开发“一体化”课程,增加人文课程,开设专业外语课程,注重学生创造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培养,培养具有现代知识、现代技能和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新型技能人才。
——开展“名师”领航培养工程。建立“学院+中心”的全省技校师资培训网络,依托综合实力强、专业优势突出的国家重点以上技工学校,建设1所综合性技校师资培训学院和10个技校师资培训中心,承担全省技校师资培训任务。实施师资培养培训交流工程,从德国、新加坡等引进职业教育高端专业人才;选拔技工院校优秀教师赴国外学习深造。出台我省技工院校引进“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教师的政策以及“一体化”教师的标准和鼓励政策。建立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教师轮训制度。
(三)实施高端引领发展,提高技工教育培养层次和能力。
——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升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的比重,到2015年,全省高级技工学校、国重以上技工院校分别占全省技工院校的25%和35%。大力调整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招生对象,扩大对高中以上毕业生的招收比例,重点培养高级工和预备技师,到2015年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及以上学生的招收比例达80%以上,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学生比例达到50%以上。加强与企业、行业合作,广泛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争取201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达到60万人次。
——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办学模式,实行学校学习和在职学习、集中学习和分阶段学习相结合。开展教学方法改革,推进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引入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发职业技能培训软件、课件和模拟仿真化实训辅助软件。组织开展各类远程培训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远程职业培训网络。
——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按照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集中投入、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技工院校,加快建设一批设施一流、设备优良、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服务产业的实训基地和实训中心。珠三角地区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设备先进、技术超前、集产学研为一体的公共实训基地。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重点面向传统产业和主导产业,建设好一批基础扎实、覆盖面广的技校实训中心。
——推动技工教育国际合作。鼓励技工院校与国外知名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合作共建高水平的独立技工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开发专业课程、先进教材,开展学术交流、师生交流、海外实习等活动。重点推动新加坡与惠州、澳大利亚与珠海、香港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作办学。引进国际通用性强、具有权威性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其培训体系,加快培养国际通用人才。
——推进职业研发应用基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托技工院校,建设一批覆盖我省现代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职业研发应用基地。成立职业研发应用工作委员会,制定出台认定和管理办法,搭建集职业需求调查分析、职业能力评价认证和职业能力开发应用“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全省职业研发应用信息网络。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覆盖我省主要行业的职业研发应用体系。
(四)深化校企合作,增强技工教育服务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功能。
——搭建“百校千企”合作平台,为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现代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组织100所优质技工院校与包括现代产业500强和自主创新100强在内的1000家重点企业对接,建立“百校千企”合作平台,为我省现代产业和重点企业优先提供技能人才、在职员工技能提升、政府免费技能培训以及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惠政策等现代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为技工院校培养新型高技能人才提供资源和技术;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策制定提供信息和基础数据。
——共建实训生产中心,实现校企融合发展。鼓励支持技工院校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形式与企业合作共建生产实训中心,建设一批具有真实生产环境的生产实训中心,形成“校中厂”或“厂中校”,推动产教学三位一体,实现校企无缝对接。参加共建生产实训中心的企业,享受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惠政策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校企合作优惠政策。
——推行“校企双制”办学模式,培养新型高技能人才。广泛推行“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技工院校与企业按照共同的培养目标,联合制定培养课程和计划,通过发挥学校育人机制和企业用人机制的耦合作用,形成二元融合、双制互促的办学机制,实现校企共赢发展,加快培养与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高技能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技工教育领导工作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技工教育领导工作机制,做好技工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等工作。要积极协调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切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技工教育经费多元投入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下技工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争取公办技工院校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纳入辖属财政预算管理体系。完善技工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其促进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建设功能作用。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范围,支持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三)优化建立现代技工教育体系的政策环境。创新落实技工教育发展政策。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在学历提升、职业准入、职务晋升及工资提升等方面与大专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争取编制部门支持,合理核定技工院校教师编制,将公办技工院校教师工资福利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完善经费投入机制,鼓励每年开展省级技工院校技能竞赛。
(四)努力营造有利于技工教育发展的环境。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扬技工教育的重要地位,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技能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技工教育的认识,形成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择业观和价值观,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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