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2016-06-20 08:55:00

       广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广东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隶属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教育工作,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点发展的国家公立高级技工教育院校。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技工教育发展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0周岁以下,具有与本岗位相符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与本岗位相符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符合我校所列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应聘人员于2016年6月20日9:00至7月6日17:00共13个工作日内登录省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报名,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
1、学校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网上初步审查,2016年7月11日至7月12日在省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上发布初步审查通过人员的准考证及通知考试事项,经初步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及通知考试事项。
2、初步审查通过人员于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8:10-11:50、下午14:00-16:30持准考证,到学校进行资料验证和资格审查。备验资料包括:①本人1张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②准考证;③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2016年毕业、未拿到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技能等级证书需提供网上有效查询证明;⑤应聘表中列举的其它应提交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合格的,学校在准考证上盖章确认。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符合条件、资料不属实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考试
1、考试地点
广东省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松岗街193号
交通路线:乘523、511、706、509、511A、837路公交车江丰路口站下车步行600米即到。或自驾车的走机场高速平沙出口,往广花路方向5公里,过江村大桥500米处有学校指示牌右拐进600米即到。
2、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文化知识考试”加“业务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应聘人员凭加盖学校公章的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文化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测试。
(1)文化知识考试。
文化知识考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业务能力测试。
业务能力测试时间: 2016年7月16日下午14:00-18:00 、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业务能力测试由学校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组织。主要形式:理论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参加理论教学测试和面试;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参加实习教学测试和面试;行政管理岗位应试人员参加行政业务测试和面试。
业务能力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业务能力测试成绩的计算办法:教学测试(行政业务测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应试人员的业务能力测试成绩;业务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3、综合成绩
文化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测试的百分制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算,合成各应试人员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的在职人员,须由本人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日。
(二)网络接收报名信息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的17:00止。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领导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学校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86200199
监督投诉电话:020-862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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